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治安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二)探索研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办法,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辖区驾驶人和车辆的管理,指导车辆检测和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
(五)承担道路交通警卫任务;
(六)指导和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范管理;
(七)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等。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穆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编制合计48人,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47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聘用人员72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15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附件10、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收入预算为821.70万元,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完成811.70万元,预决算收支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年末结转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补助经费10.00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821.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70万元,收入决算较2014年增长9.69%。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811.7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57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0.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5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9.61%。
收入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津补贴和晋升、增资;八面通城区施划交通标线,补助机动车驾驶考试经费等。
支出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支出人员津补贴和晋升、增资;八面通城区施划交通标线费用。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1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18.3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和违法处理办案费项目,民警和协警冬季午餐补贴项目,测速设备技术抓拍经费项目,信号灯及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执法、办案费项目,八面通城区施划交通标线经费项目,建设测速系统项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9.67万元,较2014年下降0.84%。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6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4.2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节约了资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9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0.81%,主要原因是规范执勤执法用车的使用,车辆维修保养到位,节省了不必要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43万元,比2014年减少21.24万元,降低13.82%。主要原因是:大力规范经费使用,厉行节俭,节约了资金的使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73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5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穆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