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治安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二)探索研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办法,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辖区驾驶人和车辆的管理,指导车辆检测和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四)组织实施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
(五)承担道路交通警卫任务;
(六)指导和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范管理;
(七)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等。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穆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编制合计48人,2014年年末实有人数48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聘用人员71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4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附件10、附件11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74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11万元。
2014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749.0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9.02万元,社会保障支出0万元等。年末结转和结余8.59万元。
收入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建设城区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指示标志牌、维修交通信号灯、施划停车泊位和交通标线、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等。
支出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建设城区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指示标志牌、维修交通信号灯、施划停车泊位和交通标线、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等。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74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92.79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城区交通信号灯项目、交通指示标志牌项目,信号灯及交通设施维护项目,施划停车泊位和交通标线项目,办案费项目,委托业务费项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0.5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7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14.46%,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80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9.61%,主要原因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大力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随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14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穆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