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拘留所2016年
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拘留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对被拘留人员人身自由进行限制,规定其活动范围、活动内容、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
(二)确保行政拘留所安全。加强管理、严密警戒,防止被拘留人员逃跑、行凶、自杀、哄闹和其他危害行政拘留所安全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监管秩序,保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通过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达到拘留处罚的目的,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四)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为有效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依据。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穆棱市拘留所无内设机构,编制合计8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8人,退休人员1人,聘用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10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4万元,收入决算较2015年减少317%。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113.3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4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3.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0.6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长33.9%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1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62万元,主要用于拘留所新建项目。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万元,与2015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保有数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4万元,比2015年增加6.29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财政拔入公务费用标准提高。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4万元,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拘留所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工资福利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五、货币资金:反映政府部门持有的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